公司观察丨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由复星与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联合发起组建的合资寿险公司,通过代理人、银行保险、健康保险、中介、互联网等多元化渠道,建立客户需求导向的销售模式;完善更加简单、安全、便捷的服务支持体系,运用新科技解决客户随时随地的服务需求;结合股东医疗、养老及其他资源,以健康、快乐、富足的创新产品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多差异化的周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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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实力
注册资本:26.62亿
注册所在地:上海
成立时间:年9月2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要股东: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美国保德信保险公司(持股比例:50%)
经营范围:公司经营区域覆盖5个省、市。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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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营能力
资产规模
年总资产达.61亿元。
保费收入40.65亿元,同比增速.6%,市场份额0.14%。
主打产品
年,保险业务收入前五位的保险产品情况,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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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风险管控
偿付能力*
年全年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较年下降50.26%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年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年复星保德信风险综合等级:A
信用评级
年存放存款的银行除苏宁银行为AA+外,其余银行的主体级别均为AAA,信用风险较小;除无需外部债项评级的信用类资产外,信用类资产的债项级别均在AA+(含)以上,且各类资产投资占比和各类风险监控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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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服务水平
服务评级*
根据中国银保信发布的年度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结果,年复星保德信服务评价等级:B
理赔情况
理赔金额0.39亿,理赔件数件。
平均申请支付时间1.05天。
*注释:
1、偿付能力:偿付能力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承担起保险合同的各项责任,偿付能力越高,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能力越强,风险相对越小。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三项衡量标准: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指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值,衡量的是保险公司高质量资本的充足状况,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5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指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值,衡量的是保险公司资本的总体充足状况,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
·风险综合评级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综合风险的评价,衡量的是保险公司总体偿付能力风险的大小,评价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四类,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应达到B类及以上。
能够同时满足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三个条件,即属于偿付能力达标的公司。
2、服务评级:评价体系重点围绕消费者反映较强烈的销售、理赔、咨询、维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行业实际,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分别设定电话呼入人工接通率、理赔获赔率、投诉率等八类定量指标进行计分,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服务创新和重大负面事件分别进行加/减分调整。
评价结果是基于目前指标体系的保险公司相对服务水平,并不代表其资信水平和风险状况。评价结果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四大类,具体包括AAA、AA、A、BBB、BB、B、CCC、CC、C、D共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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